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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管理

开放课题章程

清华大学先进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aterial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Tsinghua University
开放课题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一、实行年度基金,课题期限一般为1-2年,资助金额3-5万元人民币。课题需围绕材料科学与工程前沿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课题结题时需发表SCI论文2篇。

  二、课题在资助期间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要求标注: (中文) 先进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aterial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or,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aterials (MOE).

  三、课题在资助期间与先进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员合作发表的研究论文,重点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单位标注:(中文) 先进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aterials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 or,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Materials (MOE).

  四、实验室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
  1、资助经费的40%为您在本重点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使用费用,即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应交纳的运行费、折旧费。此部分以实验室专用机时票的形式发放。
  2、资助经费的60%是与课题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下:
  1)、学术活动费,包括与课题有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科学考察、调研、评审及鉴定费用;
  2)、学校所属单位交纳水电费、管理费;
  3)、客座研究人员或聘用人员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生活津贴、住宿费和交通费;
  4)、与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如材料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和协作费用等;
  5)、此部分经费的50%应在交本管理办法三所要求的论文一篇以上后方可支出。

先进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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